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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10日(六)|分

凡我眼所求的,我沒有留下不給它的;我心所樂的,我沒有禁止不享受的;因我的心為我一切所勞碌的快樂,這就是我從勞碌中所得的分。 傳2:10

February 10, 2024 • 文:宣教日引|粵語朗讀:沈小嵐, 背景音樂:《珍珠般的眼淚》簡雅姍鋼琴創作演奏

你努力工作,為的是累積你眼所愛或心所望的東西,那你什麼時候才能從這循環中走出來呢?聖經有個答案,在聽這個答案之前,我們來看看所羅門所說的話。

勞力的「報酬」是所羅門的美好生活。希伯來字heleq,意思是「一部分、股份、一份」。只是一部分而已,已經令所羅門感到相當喜樂。但很快的,他發現得到之後,仍讓他覺得虛空。

如何才能感到永久的滿足呢?聖經說,把錢財分出去,使別人得益處。神關心整個社區,祂供應我們、裝備我們,祂要透過我們在這個世界賜下福祉。

你像所羅門一樣覺得空虛嗎?試試看聖經所給你的答案吧!